中国动漫集团发布“国家文化形象优秀漫画作品”征集启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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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民网北京5月29日电 (记者沈光倩)今年是中国改革开放40周年、“一带一路”倡议提出5周年。为进一步发挥动漫在“一带一路”国际文化交流

人民网北京5月29日电 (记者沈光倩)今年是中国改革开放40周年、“一带一路”倡议提出5周年。为进一步发挥动漫在“一带一路”国际文化交流与合作中的先导作用,以动漫的形式打造和传播国家文化形象,中国动漫集团有限公司近日宣布,面向社会公开征集“中国动漫品牌海外推广工程”国家文化形象优秀漫画作品。

据了解,“中国动漫品牌海外推广工程”是在财政部、文化和旅游部的支持下,由中国动漫集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国有资本金项目。项目实施的目的在于联合国内知名动漫品牌,融合“互联网+”新型业态和营销渠道,推动中国动漫“走出去”,提升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。

具体要求如下:

一、作品题材

(一)主题

本次征集活动以国家文化形象动漫化为主题,漫画作品题材包括但不限于孔子、老子等具有代表性的、海内外广泛认可的中国思想文化人物、文化景观自然遗产等。

(二)创作要求

1.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具有当代价值、世界意义的思想资源,通过完整的故事,传递讲仁爱、重民本、守诚信、崇正义、尚和合、求大同等思想观念、人文精神和道德规范。

2.作品要有国际传播力,符合国外特别是“一带一路”沿线有关国家的民众文化需求,富有亲切感、人情味,通俗易懂,易于接受,促进交流互鉴。

3.动漫形象特点鲜明、内涵丰富,具有衍生品开发的价值,适用于文化创意、旅游等周边产品的开发。

二、投稿要求

(一)页漫条漫不限,彩色黑白均可。

(二)要绘制包含作品标题的封面图。

(三)要有完整的故事情节,中、长篇为主。

(四)漫画作品尺寸:A4尺寸(210mm×297mm),画稿四周各保留2cm空白,画面清晰、标明页数。投稿作品需提交长宽1200像素以上、300dpi、RGB色彩模式的jpg文件。

(五)投稿方式

邮箱:dmjtzonghe@sina.com

标题:征集投稿+作者姓名+作品名称

投稿文件包括:

1.漫画作品

2.故事概要

3.人物设定

4.内容脚本

联系人及电话:齐颂,010-80698900-8021。

三、奖项设置

主办单位组织初评、专家评审,对征集作品进行评选,对获奖作品给予奖励:

一等奖1名,奖金10万元整(含税)。

二等奖3名,奖金各5万元整(含税)。

三等奖5名,奖金各3万元整(含税)。

优秀奖若干,赠送精美礼品。

以上所有获奖者均获得“中国动漫品牌海外推广工程”国家文化形象优秀漫画作品奖杯、荣誉证书,并受邀参加相关国际论坛展会。

存在以下情况的作品,将被取消评选资格或所获奖励:

(一)含有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内容;

(二)含有色情、暴力、血腥等不良内容;

(三)涉嫌临摹、剽窃、侵犯他人著作权;

(四)获奖名单发布前,在非主办方指定授权的商业媒体上发布作品;

(五)违反本次活动规定的作品。

四、版权说明

(一)投稿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,不存在代笔、挂名等情形,不存在临摹、抄袭他人作品等情形,不得侵犯其它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,投稿者本人或单位拥有作品完整的著作权,且在获奖名单发布前不得授权给其他任何第三方使用(如授权给其他商业平台、杂志、出版机构、无线机构发布、刊登、一稿多投等)。若有第三方对作品提出异议,经查明属实者,主办方有权取消获奖资格并追缴奖杯、证书和奖金,相关法律责任由投稿者本人或单位承担。

(二)征集活动期间,主办方有权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中使用作品及其相关资料(不另行通知及支付稿酬):

1.用于征集活动相关的宣传及出版;

2.用于主办方指定的官方媒体、网站平台发布浏览;

3.用于征集活动相关的展览展示。

(三)为了让更多优秀作品实现全球化传播,对于获得一、二、三等奖的作品,主办方将与作者或单位签署版权转让合同,合同将约定作者享有署名权,之外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获奖作品在全球范围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、翻译权、复制权、发行权、展览权、出版权、改编权、衍生品开发权、第三方转授权等归主办方拥有。奖金拨付给获奖者后,不再另行支付转让费。

五、其他事项

(一)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。

(二)征集作品无论获奖与否,均不退回。请作者保存作品创作的原始文档,以便获奖后提供。

(三)请参与征集活动者关注中国动漫集团微信公众号“动漫文化”发送“漫画征集报名”或登录中国动漫集团官网下载征集活动报名表,按照要求填写并签字后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东滨河路11号院6号楼5层516中国动漫集团综合业务部。如因报名资料不准确而造成损失,由投稿者负责。

(四)本次征集活动投稿日期截止到2018年10月31日,请于截止日期前按要求提交报名表、作品及相关资料。微信公众号“动漫文化”将实时发布本次征集活动最新信息,请及时关注微信公众号“动漫文化”。

(五)凡参与征集活动者均被视为已经理解并接受本启事的各项约定。

(六)中国动漫集团有限公司拥有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,并保留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征集活动具体操作方式进行修订的权利。

附件:“中国动漫品牌海外推广工程”国家文化形象优秀漫画作品征集活动报名表